【官員問責】狄志遠倡訂立問責官員賞罰制 曾國衞:已有懲處安排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2/11/09 15:19

最後更新: 2022/11/09 15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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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衛表示,現時已有懲處安排,制度恆之有效。 (資料圖片)

《施政報告》設多項績效指標(KPI)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,若績效指標進度有偏差,政府會審視情況,如有不可抗力因素,會作出適當調整。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形容是「找藉口」。

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日(9日)於立法會大會作出口頭質詢,提問強化公務員的賞罰制度,及指定項目訂立的績效指標是否同樣適用於政治委任官員。

曾國衛表示, 本港有主要官員問責制度,官員需要就其施政成效承擔責任,最終向行政長官負責,以香港特區整體的利益而行事,如違反職責或守則內的條文,行政長官可對其作出警告,公開譴責,停職或免職。

曾國衛指,若KPI進度有偏差,政府會審視情況,包括是否出現,任何不可抗力的情況,或有個別目標受到客觀因素,例如程序、法律、或資源方面的限制,或因涉及多個政策部門,而需要更有效的統籌和分工,會以實際情況,作出適當調整。

狄志遠則回應,社會對問責官員有更高的期望,若相關強化賞罰制度不適用於問責官員,會令人感覺「向下緊,向上鬆」。他又形容,以不可抗力情況或客觀因素作為解釋是「找藉口」。

曾國衛則表示,如涉及主要官員,行政長官可按基本法,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將有關官員停職或免職。他又強調,現時已有懲處安排,制度行之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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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趙居逸